07
季半夏若有所思,“你好像和从前不大一样。”
陆雩闻言心里咯噔一下,但面上还是自然道:“人总是都会变的。先前在医馆生死中走一遭,我体悟了许多,心知不能再如此混下去了。”
季半夏点点头,起身开始收拾碗筷。
其实陆雩明白,作为和原主朝夕相处之人,季半夏很容易就会发现他的异常。
不过他觉得并无大碍,也不愿学原主的渣男人设去伪装。
就算季半夏猜到他内里换了个芯又怎样?
以这姑娘的聪慧,大概只会感到高兴。
他们如今生活在一起,又有婚约在身,已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。陆雩相信她不会傻到去拆穿他。
在古代借尸还魂乃是大忌。如若确凿,会被绑起来活活烧死。
季半夏可能讨厌原主,但她绝不想让原主死掉。
这也是为何之前原主那样对待季半夏,她还一直容忍着。
原主活着,被他占些便宜也就算了。可若是原主一死,季半夏的人生才会迎来地狱。
首先陆家的财产季半夏没有任何继承权。毕竟她本人,都只属于陆家的一份“财产”。陆雩不在后,这些东西大概率会被陆雩的亲姐姐和乡下陆大根一家人瓜分。
季半夏则会被转手卖掉。她如今正值花季,又生得好看,无论是卖去青楼还是给瘸腿鳏夫都能卖个好价钱。
这就是赤裸裸的现实。
在意识到这一点后,陆雩行事也更大胆了些。
在外他可能还需要模仿原主的言行举止,但在家,他不必遮遮掩掩,可以做自己。
季半夏问他何时去私塾念书。
陆雩想了想说:“明日吧,今天再歇一日。”
她颔首,“可。”
原主在镇上严秀才家读书。如果他考上童生有功名在身,其实可以不必再去了。
但落榜后,还是得回去好好学习。
下午,陆雩回书房开始抄书。
桌上摆着笔墨纸砚,他卷起衣袖,先耐心地研磨墨汁。
随后摊开一本《中庸》,照着书上一笔一划地开始挥毫。
写了几个字后,陆雩才意识到抄书绝非易事。
毛笔字的难度可比硬笔高多了,而且线纸没有横竖框架,必须保持字面大小统一,排序整齐。
若是不小心写错一个字,或墨迹晕开,就意味着整页都要重头再来。
因为缺乏经验,一开始陆雩浪费了好几张纸。
到后面,他渐渐找到感觉,如鱼得水,抄书速度也快上不少。
“呼~”写完十页后,陆雩放下笔,起身伸了个懒腰。
他看了眼外面暗下来的天色,喃喃:“太累了。”
按照如此速度计算,日夜不停,大半个月后他才能抄完一本书,挣得八百文辛苦钱。
陆雩心道,这么看抄书也不是长久之计。
他并不是能吃苦的人。
上辈子陆雩习惯用金钱去换取时间。举个最简单的例子,要是出去玩遇到什么需要排队的网红餐厅酒吧,他绝对会掏钱买黄牛vip先进。
过惯了轻松日子,突然要让他用时间去换取金钱,有些无法适应。陆雩琢磨有没有更省力的方法?
譬如写书。
陆雩脑子里倒已萌生了个想法,但还是要有空去县里书局一趟,方能从长计议。
把桌上物品粗略收拾好,陆雩就出来和季半夏一起坐在院子里吃晚餐。
粗茶淡饭,足以饱腹。他夹菜,吃得很香。
然而就在这时,小院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。
来人是原主的私塾同窗,汪云琛。
他拎着两条咸鱼,鬼鬼祟祟地敲响了陆家大门。
听到敲门声,季半夏放下碗筷。
“我去吧。”陆雩先一步起身。
他走过去打开门,一看到是汪云琛,表情就不大好看了。
汪云琛比原主大两岁,也在镇上严秀才的私塾读书。
两人素来交好,关系不错。但年仅十四的原主这次会去红香楼,就是他在背后怂恿的。
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。
原主交友不慎,才会在歪路上越走越远。
“你来做什么?”陆雩冷冷道。
汪云琛像是没看出他的厌恶,递上咸鱼,笑道:“陆弟,听闻你在县里进了医馆,如今身体可有好些?为兄今日特地给你送上两条咸鱼,你拿回去,让你内人煮了,补补身体。”
陆雩:“不劳烦你操心。”
他就在那站着,也没伸手去接咸鱼,惹得汪云琛抬着胳膊在门口不上不下的,有些尴尬。
“陆弟,你是在生我的气吗?”汪云琛诚恳道,“虽然严夫子说要将你逐出私塾,但这也不是我的缘故啊。那一晚,是你非要去红香楼,我分明都劝了你好几次……”
“严夫子要把我逐出私塾?”陆雩愣住了。
“是,你还不知道吗?”汪云琛挠了挠头,叹气:“他可能知晓了流言,今日下午在家中大发雷霆,说从此和你不复存在师生关系。”
说完,他又小声道:“不过你也不用太担心,严夫子可能一时在气头上,之后你寻个日子来找他下跪认错,态度可怜些,相信严夫子会原谅你的。”
陆雩:“……”
他真的服了汪云琛这个狗友了。
什么叫原主劝阻无果非要去红香楼?原主为什么要去青楼,他心里没点逼数吗?
还不是当时汪云琛把县里的红香楼吹嘘得天上仅有地上绝无,惹得原主好奇,又故作冠冕堂皇不让原主去。
两人平日相处,汪云琛最是明白原主这个性子。
凡事越不让他去做,他越要去。
在汪云琛的设计下,原主才会在考完试当夜不顾一切前往红香楼,以至于丢了性命。
从某种层面而言,汪云琛也算是杀死原主的凶手。
“我怎么记得,汪兄当夜也在红香楼?而且汪兄已娶妻。”陆雩看着眼前人,语气不紧不慢,“严夫子只驱逐我一人,怕是不太公平。”
“你,你别乱说!”汪云琛眼中闪过一丝慌乱,随后恢复镇静劝道:“陆弟,我知道你一时受了刺激无法接受现实,但饭可以乱吃,话不可以乱讲。我当夜分明在客栈休憩,你说我在红香楼,可有证据?”
陆雩:“我说我当晚在红香楼看见了你,就是证据。”
“你,你——!”汪云琛恼羞成怒,“你还当我是兄弟吗?!”
陆雩反问:“你有把我当成过兄弟?”
怕是把原主当成了冤大头。
那一夜汪云琛确实也在红香楼。
不过他没和原主一起去。为了不留下把柄,他自己又趁夜悄悄摸过去。
如今被陆雩揭穿,自然心虚不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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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p; “罢了!我跟你没什么好言说的。”汪云琛拎着两条咸鱼,转身欲走。
这时季半夏也走了过来,问来人是谁。
陆雩说:“是上次带我去红香楼的好兄弟。”
季半夏:“?”
她与陆雩对视,两人之间仿佛涌动着一种不约而同的默契。
“公子留步。”听到脆铃般悦耳的女声,汪云琛下意识转身。
一看到季半夏,眼睛都直了。
他是真的羡慕陆雩,家中有如此贤惠动人的美娇童养媳,实在艳福不浅。
不像他,因为家境贫寒,只能娶一个哥儿。
“弟媳,我这儿有两条上好的咸鱼,要不你拿回去……”汪云琛傻乎乎地就想递上手里的东西。
但迎接他的却是对方劈头盖脸的一拳。
汪云琛万没想到季半夏一介女子力气竟然如此之大。
这一拳的力道,直接把他打飞。整个人像断了线的风筝一屁股摔在了街上。
两尾咸鱼则顺势砸在了他双腿之间,又是一击。
“啊啊啊!!”汪云琛痛苦地惨叫起来。
这惹出的动静可不小。
正值饭点,街坊邻居都纷纷探出头来。
众目睽睽下,汪云琛只觉得自己把脸都丢尽了,再没脸见人。
他以袖遮面,试图作掩。
可邻里还是很快认出他是谁,一阵指指点点。
“这不是住河西街的小汪嘛!”
“他不好好读书,怎么跑到陆家来,也不怕沾染上晦气……”
“就是你带坏我家小雩去红香楼!”季半夏似不解气,上前又踹了汪云琛一脚。
汪云琛眼前一黑,彻底昏倒了。
与此同时,街坊们因得知这个爆炸性的消息而瞬间沸腾。
河西街汪家小子竟也去妓院?
他家那哥儿是个泼辣的,这下可有好戏看咯。
-
汪云琛装晕,最后被自家哥儿揪着耳朵带回去。
幸好他家哥儿是个明事理的,过来对陆雩季半夏百般道歉。
经过这次一闹,汪云琛在溪源镇上算彻底出名了。
同时也为陆雩转移了一大部分火力。
季半夏说的那句话,让众人都认为是汪云琛带坏的陆雩。
陆雩虽失去去严秀才私塾读书的机会,却表示无所谓。
“我可以自学。”他告诉季半夏。
其实只要自身勤奋,自学考中童生并不难。
当晚,陆雩就给自己制定了一个详细的学习计划。
科举所考的四书五经对陆雩而言不陌生。这些他上辈子就接触过。
但不同之处在于古人的理解和现代不同。首先他需要死记硬背,然后再对照先贤释义去逐一理解。
最后,还要学会如何作诗。
有了计划后,所差的就是执行力了。
次日陆雩起了个大早,给季半夏早点铺搭把手。
等东西卖得差不多季半夏收摊后,他便在院子里拉伸,做起了第八套广播体操。
某位著名领导人曾说过,身体是革命的本钱。
古代科举并非易事。陆雩觉得自己顶着这么虚弱的身体进考场,很有可能考到一半就嗝屁。
所以提升身体素质,势在必行。
然而在季半夏看来,陆雩左扭头右扭腰、蹦蹦跳跳的样子实在奇怪。
就像……中了邪一般。
“你在做何事?”他蹙眉问。
陆雩气喘吁吁道:“我在…跳操,你可以理解为习武,锻炼身体。”
习武?
季半夏面无表情地打量着他,觉得这是在滑天下之大稽。
“挺有用的,这都是前辈总结下来的经验。自从练了这个,腰也不酸了背也不痛了,你要不一起试试?”陆雩招呼她加入。
季半夏扭头就走,“不必了。”
陆雩没多想。他寻思季半夏能一拳把汪云琛打飞,体质应该倍棒儿,看不上广播体操很正常。
傍晚,吃过饭后,陆雩就着灯在房中读书。
季半夏蹲在院子里浆洗衣物。
严瑞珍提着一盒糕点上门来。她见厢房亮着灯,便冲季半夏使了个眼色,道:“半夏,我们出去逛逛?”
季半夏便起身擦了擦手,随她一道出门。
暮色四合,天色还未黑透。蝉鸣不断,街上有不少人家在悠闲散步。
两人先是聊了会近况日常。
待走到人少的地方,严瑞珍便一脸得意地告诉他:“我爹将陆雩逐出私塾实际上是我在背后吹的风,这下彻底断绝他的科举之路,叫他翻不了身!半夏,我对你好吧。”
季半夏:“……”
原来陆雩被逐出学堂,后面竟有好友的一份功劳。
他一时间说不出话。
大概从知道陆雩并非从前那人的那刻起,他的恨意与厌恶也随之烟消云散。
他不再盼着他去死,或过得不好。
现在的陆雩,如若考上科举有功名在身,对他而言亦是助力。
“倒,也不必做到如此地步。”他艰难道。
严瑞珍奇怪地看了他一眼,“你以前不就希望陆雩放弃科举吗?”
“从前是从前,如今是现今。”季半夏说,“他告诉我会改过自新,好好读书。”
“喂!你不会真傻到相信那小子的假话吧……”严瑞珍大呼小叫。
季半夏道:“这次不同,我打算再给他一次机会。”
严瑞珍捂着胸口,痛心疾首:“陆雩到底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!”
严瑞珍还想再劝说她从火炕中跳出来,可一向人间清醒的季半夏这次不知为何,竟铁了心要相信陆雩一回。
难道,这就是所谓盲目的爱情?
明知山有虎,偏向虎山行。
严瑞珍以前从不认为季半夏喜欢陆雩,可今日,她迟疑了。
陆家那小子确实长有一副颇有迷惑性的皮囊,又是读书人。曾经镇上好几个少女和哥儿都对他芳心暗许。但再好看的外表,也不能掩盖他肮脏龌龊的人品!半夏她糊涂啊!
严瑞珍痛恨季半夏识人不清的同时,忍不住酸楚自己不是男儿身。
若她是男子就好了,她可以正大光明地许给半夏幸福……
“可是我爹已把陆雩逐出学堂了,他如何学习?”严瑞珍讷讷道。
季半夏:“他打算自学。”
严瑞珍:“?”
严瑞珍发狠道:“陆雩要能考中,我把头砍下来给他当蹴鞠踢。”